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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国企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助理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6   浏览次数:

浙江省国资国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牵头,联合物产中大集团等15家省属一级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研究院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致力于成为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专业智库,成为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思想库、发展的设计院、决策的智囊团、业务的加速器、研究的供应商。

为加强研究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研究院的组织领导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助理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主要职责

1.招聘职位。院长助理2名。

2.岗位职责。(1)协助院长安排和管理日常工作事务,跟进追踪研究院领导决策的执行情况;(2)协助院长开拓业务渠道和承揽市场化项目,实现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3)协助院长分管部分职能部门及相关工作;(4)负责收集、整理与研究院决策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做好院长参谋工作;(5)根据院长授权,与内外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6)完成总经理办公会议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运作规律,善于防范化解风险,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符合政治素质强、创新变革能力强、引领发展本领强、开拓进取魄力强、廉洁从业意识强的“五强”干部标准;(2)熟悉国资国企、宏观经济以及产业发展等领域,长期从事经济政策、产业投资和企业管理等领域方面的工作,在行业界有突出成就和影响力;(3)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敢担当、善作为,过往实绩比较突出;(4)遵纪守法,作风端正,能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廉洁从业,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2.任职资格。(1)具有政府、智库、企业等机构工作经历5年以上,具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任职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29日;(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3)具有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且毕业院校为“985、211”),专业为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科技等相关领域,或从事上述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有复合专业背景者优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全程接受公司纪检部门监督。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9日。

(二)报名材料

1.在页面下方或登录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承诺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需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企事业任职证明材料;

3.本科、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及公开发表的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电于版;

4.具有博士学位的还需提供培养单位学位办出具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面试时提交原件);

5.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形式,以上材料请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zhangfei1993@163.com,以上所提供材料,恕不退还。

(四)咨询电话:0571-88107506。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2.如应聘人员提供的入职资料造假或虚假描述,误导我司录用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应聘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3.若本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实际招录将少于需招聘人数或暂缺。

4.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录用人员与浙江省国资国企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国资国企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x

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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