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19】707号),浙资运营成功获准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储架式公司债,成为适用于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政策的发行人。
储架式公司债是2018年上交所推出的储架式债券品种,适用于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已在债券市场多次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司。浙资运营于2018年8月获得上海交易所《关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适用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的函》,纳入储架式公司债发行人白名单。公司在浙江省国资委、证监会及上交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把握时机,于2018年12月启动并以较短的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储架式公司债的成功申报,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融资渠道,增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助力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增强国有资本运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