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公司《招标及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富浙资本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实现了此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阳光化,高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新办公场所装修设计施工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务用车竞争性磋商,投资项目选聘律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询价采购,部分办公电脑的政采云采购等各类采购项目13项。
一、定规矩立制度。早在省国资公司《办法》尚在征求意见期间,富浙资本公司就对自成立以来的采购工作进行了梳理,对已有制度与《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比对,及时对公司采购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后,公司第一时间制订招标及采购工作相关的配套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健全了采购工作的制度规范,把上级的要求变成了操作的指南。
二、定流程求规范。及时成立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除公司纪委负责人外,其余班子成员均为小组成员,每次采购均需全体成员审核。在领导小组主导下,形成了大体分为四个环节的审批流程。首先是公司办公会集体研究是否同意采购,其次是领导小组对采购方案进行审核,再次是领导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最后是实操结束后采购结果再次提交公司办公会集体决策,环环相扣,规范操作。招标采购工作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申请、招标文件审核等流程,均在OA办公系统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定责任严监督。根据公司《招标及采购工作管理监督办法》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公司风控部是采购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每次采购的全程把控;纪检部是监督部门,负责对每次采购的全程监督。在采购方案及采购文件报领导小组审核的同时,流程设置上均通知公司纪委负责人,便于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运动员”不当“裁判员”原则,精心安排每次采购的监督人员,在制订采购方案时就明确具体监督人员,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在开标环节,纪检部工作人员均事先检查标书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对评标环节全程监督,抓住了关键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