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盐集团蓝海星盐制品公司获得全国首张食盐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

3月1日上午,在浙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蒋移祥等集团公司领导的见证下,浙盐集团蓝海星盐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处长齐燎原手中领取了新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据悉,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全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获得的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新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强化了对食盐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首次将食盐纳入食品生产许可,《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从事食盐生产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上述办法于2020年1月公布后,浙盐集团及时组织所属6家定点生产企业学习法律法规精神,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对照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对标对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蓝海星公司于2月28日接受并通过了联合核查组的现场检查。3月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蓝海星公司颁发了全国食盐生产企业的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是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决策部署的体现,也是浙江盐业努力提升品质,产品质量值得信赖的体现。多年来,浙盐集团努力践行“让人们用得起、用得到更健康更喜欢的盐品”的企业使命,广泛寻找优质盐源,积极开发高端海盐产品,不断满足个性多元化的市场消费需求,集团于2019年获得“中国轻工业食品行业五十强企业”称号,在全国盐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下一阶段,集团公司将继续带领集团所属各食盐定点企业,发挥省内盐业市场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作用,积极提升消费者生活品质,为确保全省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