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复工后,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修订文件密集出台,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规则“松绑”。
近日,富浙资本公司围绕“再融资新规”和“证券法修订”主题开展了系列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员工通过“之江商学”等平台在线学习了证券新规下企业融资规划、运作上市等课程。同时,邀请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全体员工开展了新证券法解读专题培训,及时帮助员工加深对新规的理解,并以富浙资本公司和国改基金为对象研究战略投资者身份认定的问题,深度分析了新规的实操应用。
3月底,富浙资本公司参投企业浙医健在分步收购佐力药业(300181.SZ)的一揽子交易中,对再融资新规的实践进行了有益探索。
第一,浙医健通过受让原股东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再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定向增发,分步交易较以往更为可行。
第二,新规恢复了锁价发行机制,定价基准日的选择较旧规则更为灵活,降低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发行期首日。
佐力药业将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与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于同一天进行公告,并将定价基准日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可以避免浙医健取得佐力药业控股权后股价大幅上涨,进而抬高发行底价。
第三,新规下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折价力度较以往更低,从而摊薄了持股成本。
第四,新规下战略投资者的锁定期缩短为18个月,较以往的36个月缩短了一半,且不再适用减持新规的限制,有利于项目后续的运作和退出。
总体而言,定增规则的修改大幅增加了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吸引力和灵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