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国资委和省国资运营公司统一部署,自5月份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省盐业集团针对所属企业点多面广链条长的客观现实,克服改革分立、资产重组、人事更替、政策调整的复杂困难,抓好纵向协作和横向协同,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四边”原则,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上真抓实干,重点在整改和防治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省盐业集团党委、纪委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落实“四责协同”机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八个方面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按照清单化管理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建立每周一动态,每周一商议制度,实行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管理,认真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细。为高质量推进专项治理,集团公司党建和纪检负责人分三组分赴所属公司,召集各地市盐业公司、生产企业领导班子上门开小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在9月18日召开的首次盐业集团党建纪检季度例会上,对现阶段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标准要求进行了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
以专项治理“小切口”推动实现公司“大治理”。按照“小切口、大治理”工作理念,持续净化省盐业集团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是全面深入开展核查。在第一阶段完成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把核查工作作为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准确把握违规事项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集团管理部门的主管意识,形成上下协同、横向协作的推动机制。二是严明纪律,强化措施。坚决防止企业瞒报、漏报、少报问题,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搞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为后续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打下坚实基础。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处置、提升旬报机制,动态掌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持续性的强大督改力量。三是坚持纪审联动的工作方法。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负责人带领纪检部人员,前往宁波、嘉兴、杭州等违规事项相对集中地区开展上门督改,督促各所属公司加快行动、准确推进。同时果断借助第三方审计单位介入,4家审计单位投入12名第三方审计人员协助开展核查工作,排除核查中可能遇到的主观干扰。四是切实加快问题整改。重点把握“时、效、度”三个方面。明确节点,把牢整改时限关卡不松口;坚持问题整改与人员处置、长效提升三者的系统统一,问题整改、人员处置原则上“一事一报告”;坚持把握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把握纪法标尺的前提和基础上的“自查从轻”,较好发挥惩治震慑、惩治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推动企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认真开展“回头看”,完善内控体系,形成长效机制。省盐业集团对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通过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等根源,优化业务决策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在业务经营、内部管控、应收账款、招标采购等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健康运行。截至10月底,集团新制订(修订)管理制度44项。聚焦业务一线和廉洁风险多发易发领域,重点完成了《盐产品购销管理办法》《盐包装物料采购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嘉兴市盐业公司制订并试行《嘉兴市盐业公司非盐贸易经营风险管控办法》,从制度层面初步建立对非盐贸易在业务准入、业务执行、业务完成三个阶段的过程风险控制。
下阶段,省盐业集团将进一步督促各所属企业按照“边核查、边处置、边整改、边建章立制”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