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5 浏览次数:

“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日前,富浙资本纪检干部在专题学习《条例》时如是说道。自去年集团开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以来,公司纪委着力深化“五学”长效机制,以此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素养和能力。此次专题学习,大家围绕新修订的《条例》,谈体会、谈认识、谈工作:
《条例》进一步释放了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在总则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总则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态度。
《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违纪处分情形。政治纪律方面,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组织纪律方面,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织观念;在廉洁纪律方面,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情形是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引起重视的,也是纪检工作日常监督提醒的重要内容。
《条例》进一步贯通执纪执法、形成纪法合力。《条例》在总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这些条款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
结合专题学习,公司纪委联系实际,立足本职,把工作摆进去,坚持“以学促用”,推进学习成果转化,落实相关工作举措。一是推动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条例》,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每位党员的重要政治任务。二是开辟微信公众号“清廉富浙”专栏,编发违规津补贴福利发放警示案例和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违纪提醒两期专刊。三是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管理、业务招待、福利发放等专项检查。四是开展廉洁过节提醒谈话,公司纪委负责人分别和部门负责人开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过节。五是落实上级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开展办公场所用电和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提醒全体职工假期注意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