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次数:

各评估机构: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逐步规范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委托资产评估中介服务行为,本公司现就评估机构入库备选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前来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具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应具备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相关的专项条件,具有专业服务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执业人员,具有承担本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的便利条件;

(三)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评估机构固定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10名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300万元以上;

(四)每年能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年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在承担国有资产评估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

(五)掌握本公司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本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六)具备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有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三级及三级以上审核制度。

二、参选程序及需提交的资料

参选机构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附件3)和报名资料清单(附件4)中所列的内容。

参选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应按“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的数量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申请入库的评估机构应在2023年4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报名表(附件1)进行报名,并在2023年5月10日17:00之前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入库及管理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本公司将根据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进入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备选库的中介机构;

(二)通过本次选聘评选入围的参选机构,即获得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评估中介服务备选资格,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类机构能够获得实际的业务订单;

(三)评估机构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库内评估机构是否符合入库规定条件进行审验,库内评估机构不再具备入库规定条件的,取消其在库资格;

库内评估机构应于每年6月份将相关部门对本机构的年检情况、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通过年检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以及承担本公司及所属公司项目完成情况总结等材料报送本公司审验。

(四)库内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取消其在库资格,且不接受其下一轮的入库申请:

1.在资产评估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致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

2.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质量问题,在本公司或所属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中,同一报告的同一事项被评审专家集体否定2次以上的;

3.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将所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的;

4.采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中标的;

5.不能按时完成评估报告的;

6.1年内不参与本公司或所属公司招投标活动的;

7.无故弃标的;

8.未按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应审验资料,且经催告后,1个月内仍不提供的;

9.发生行贿行为的;

10.在执行本公司以外评估业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的;

11.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19311

电子邮箱:huangrui@zjzsco.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001单元1003室

附件:1.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报名表  附件1-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报名表.xlsx

2.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  附件2-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docx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docx

4.报名资料清单  附件4-报名资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