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业集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0年度第3次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

6月3日,省盐业集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0年度第3次集中(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进行了研讨,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显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余显勇强调,一要落实三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集团公司作为食盐专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必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二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要统筹推进集团公司第二轮混改和主业高质量发展。要结合集团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抓紧推进集团公司第二轮混改,重点做好员工持股和持续引战工作。要紧紧扭住主业高质量发展这个重点,统筹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在深耕盐业市场、做强主业板块,发力资本市场、做优投资板块的同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属性和企业自身优势,探索布局调味品和食品领域,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拓宽企业发展空间,逐步实现从单一盐企向综合型食品集团转型,对标食品板块优秀企业,为实现IPO上市奠定扎实基础。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鲁向明作中心发言,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巨大成就,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就集团公司落实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打造清廉浙盐谈了六方面认识和意见。
学习会上,党委副书记刘宏斌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了深入解读,要求全省盐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积极推动集团公司第二轮混改和主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