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国有资本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07 浏览次数:

 

中共浙江省国有资本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2019711日,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召集相关部门、下属单位,逐项研究整改意见和措施,逐个落实牵头领导、整改主体和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公司经营活动中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廉洁风险大排查。聚焦资本运营、资产整合、基金管理等关键领域,深入查摆投资并购、股权运作、资产评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转让、资产租赁、企业增资、融资负债等过程中的商务谈判、审核审批等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

二是落实投资前置审核要求。明确所属公司报总部决策的项目,投资部和风控部派员参与前期的投资项目审议。总部向子公司派出监事、董事,保障对所属公司拟投项目的知情权、决策权。

三是扎紧制度篱笆。下发了《关于开展所属公司授权管理评估的通知》,对所属公司开展授权前置评估,督促子公司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使权责与能力相匹配。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办法,规范投资并购、资产交易处置和股权管理运作的流程和事项,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定期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

五是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室、财务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风控部)等监督、监管部门资源和力量,定期对所属公司和总部各部门暴露出的问题和廉洁风险进行把脉会诊,研究整改(改进)意见,以《大监督整改意见书》等方式强化整改落实。

二、关于公司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队伍。强化所属公司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已设党委的所属公司,必须设立纪委,健全纪委成员配备。对于规模较大的所属公司,必须设立纪检部门,设纪检专职专岗。同时,明确兼职纪检干部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有关制度,强化对纪检干部的履职考核。

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纪检干部培训,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加培训班、集中学习、问题研讨、参加第二片区一体化协作任务,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业务技能,提升履职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33507